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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成亲了。

脑子一热,大腿一拍,就嫁给了身体羸弱的赵知屹。

冲动的结果就是洞房花烛夜时,我独守空房。

原因是赵知屹被抬去了医馆。 事情是这样的。

赵知屹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,想要以身相许。

慎重考虑下,我犹豫不决,大哥直接给出了以下理由:「第一,你俩有肌肤之亲。」

救下赵知屹时,我顺道帮他包扎了肚子上的伤口,肌肤之亲不可避免,说实话,手感挺不错的。

「第二,赵知屹长得多好看,将来你俩的孩子肯定特别好看。」

确实,赵知屹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人,白白净净,五官俊朗,往那一站,就是一道美不胜收的风景线。

「第三……」 

「哥,我嫁!」 没等我哥说出第三个理由,我就同意了。

怎么说呢?食色性也。

也算走狗屎运了,天降俊俏郎君的话本桥段既然发生在我的身上了。

那我宋小锦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吗?

没等赵知屹痊愈,我就拉着他拜堂成亲了。

是的,我很急。

我怀揣着一颗激动的心,双手颤抖着想要去剥赵知屹的衣服。

迫不及待了。

实在等不及了。

窈窕淑女什么的都见鬼去吧。

老娘要当一个食色性也的俗人!

就在我把赵知屹推倒后,他竟然吐了一口血出来。

我当场就惊呆了。

我也没用多大劲儿,他怎么就不行了呢?

怕有后遗症,我哥直接将人抬到了医馆。

诊断结果竟然是身体羸弱,需要静养。

靠!得到吃不到,这是什么人间悲剧!

小说《娘子请自重》 第1章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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